亚洲应领跑新冠疫苗研制

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新冠病毒疫苗开发机构都集中在亚洲。
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新冠病毒疫苗开发机构都集中在亚洲。

By Matthias Helble, Susann Roth

亚太地区不仅具备带领疫苗研发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还可带头将疫苗分配给最需要的人。

全球正在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展开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发工作。鉴于时间紧迫,且新治疗方案也在试验中,有迹象表明,疫苗有望到2021年初投入紧急使用或类似疗法。疫苗研发之路历来漫长,平均耗时可达十年以上,即便是加速研发的第一款埃博拉疫苗也耗时5年之久。相形之下,新冠疫苗研发可谓质的飞跃。

要在2021年初实现目标,我们需要多个研发阶段灵活并行,改革监管流程并升级产能,尤其要完善疫苗上市后的监督工作,监测不良反应。

在这一历史性举措中,亚太地区发挥着关键作用。据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CEPI)分析,已确认的在研候选疫苗中有36款(46%)来自北美,14款(18%)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14款(18%)来自亚洲其他地区和澳大利亚,另有14款(18%)来自欧洲。

该分析还指出,新冠疫苗的研发主体为小型私营生产商,其中36%来自亚洲。亚太地区在国际疫苗市场中的重要性也反映在贸易数据上。全球排名前20的疫苗出口国中有6个来自该地区。按出口量排序,这六国分别是:印度、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另一些国家虽然疫苗产量较低,但年出口额仍超过1亿美元,这些国家包括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斐济和泰国。

作为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的先行者,亚洲可利用其丰富的经验生产符合国际标准的疫苗。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快速研制出新冠病毒疫苗并大规模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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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必须以创新的模式加快疫苗研发,生产商、研发机构、政府和监管机构之间就要密切协调,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力争在短时间内为整个区域生产并分配安全有效的疫苗。

为此,首先要统筹规划现有产能。疫苗生产国的政府应要求生产商提供现有产能、升级设施所需投资、技术转让需求和增长潜力等详细信息。目前的关键疫苗生产不应无谓中断。对于毫无生产经验的国家而言,从零开始往往耗时漫长,动辄五年之久。因此,扩大现有能力至关重要。

其次,各国需拟定疫苗接种计划和后勤安排。疫苗供应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分批进行。各国需要确定优先接种人群,了解疫苗需求量,以便给予预先市场承诺,使生产商获得更多疫苗生产的信息。相关标准可根据职业定位、风险定位和风险预测来确定。此外,疫苗通常需要持续的冷链支持。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拓展现有的传统疫苗配送方案。

第三步,协调区域内行动。区域内各国政府应开会交流信息,并为提供区域解决方案制订计划。非疫苗生产国应主动承诺提供资金或者人力资源,以扩大疫苗生产和采购,而作为交换,疫苗生产国则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为这些国家分配新制疫苗。此类协商可能相当棘手,因为一些生产国会鼓励优先为本国或较富裕国家分配疫苗。

区域安排应包括:疫苗接种协议,尤其是要确定流动和迁徙人口及医务工作者中的优先接种人群;预估未来十年所需的疫苗剂量;就疫苗生产(包括研发)、采购和交付的筹资机制达成一致;制定监管机构审批疫苗的政策;各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在疫苗上市后监督不良反应,医疗卫生监督能力薄弱的国家尤其要注意;就引入受负面影响人群的申诉机制达成一致。

迅速扩大疫苗产量并在短时间内为尽可能多的人接种疫苗,这需要整个区域团结一致,共同响应。整个区域内的关键工作人员(如前线医务人员)都应获得疫苗接种。部分国家获得免疫接种,另一些则遭受疫情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亚太人民不愿看到的情景。

同时,要快速审批通过新疫苗,就要有健全的监管体系以及对严重事件的有效监督,以免弊大于利。快速审批针对新冠病毒的复合药剂也需如此。疫苗开发商、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出资者、公共卫生机构和政府之间要建立强有力的区域协调与合作,确保生产的疫苗安全有效,数量充足,使包括最贫困的成员体在内的整个亚太地区都能获得疫苗。尽管区域协调与合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疫情危机之下,时间就是生命。

如今,亚太地区应当联合起来,不仅在研发新冠病毒疫苗方面发挥先锋作用,还应带头将疫苗分发给最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