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庞大的RCEP贸易协定能否被各经济体充分利用?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近代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贸易协定之一。图片来源:马可·比安切蒂(Marco Bianchetti)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近代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贸易协定之一。图片来源:马可·比安切蒂(Marco Bianchetti)

By Jong Woo Kang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15个国家和22亿人口纳入到一个贸易伙伴关系当中。该协定不仅仅局限于进出口贸易,它还将产生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模庞大,有望改变本地区贸易自由化的游戏规则。RCEP协定将促进东南亚国家与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日本、新西兰和韩国之间的合作。其涉及的15个国家和22亿人口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9%。

经过长达八年的谈判,各方最终于2020年11月15日就关键谈判结果签署了贸易协定。协定将在6个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生效。根据一项最新研究,到2030年,RCEP协定将使全球实际收入增长1,860亿美元。

预计RCEP的大部分收入增长(约1,640亿美元)将来自亚洲,特别是中国、日本和韩国(即所谓的“+3”国家)——这三个国家的收入有望增长1,560亿美元,占总收入增长的绝对比重。

虽然着眼于国家、区域和全球福利的宏观蓝图有助于衡量整体经济效益,但它也可能会掩盖其他方面,那就是庞大的区域贸易协定将使区域贸易格局和价值链联系发生深刻的结构性改变,从而释放巨大潜力。

全球和区域价值链有助于推动亚洲及全球贸易发展的生产网络,通过对其进行审视,我们能够深入理解为何了解15个RCEP成员国底层的结构性联系如此重要。

亚洲的区域价值链随时间推移而不断深化。亚行基于多区域投入产出表数据所测算的结果显示,亚洲区域价值链关联度从2000年的46.6%上升到2018年的48.9%。对亚洲更复杂区域价值链的分析也显示,价值链关联度有所增长,从2000年的23.4%上升到2018年的26.2%。

然而,RCEP成员国之间的区域价值链关联度远低于亚洲平均水平,这反映出高度多元化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关联度相对较低。总体来说,2018年成员国的区域价值链参与率保持在46.8%,而复杂区域价值链参与率仅为15.8%,远低于26.2%的区域水平。

也就是说,RCEP成员国之间46.8%的贸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体的生产阶段,而15.8%的贸易涉及两次或两次以上最终产品出口之前的中间产品跨境贸易。

在总体的区域价值链参与方面,文莱达鲁萨兰国和澳大利亚作为自然资源的主要供应国,区域关联度最高。在复杂的区域价值链方面,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越南等东盟国家的参与率最高,在23%到28%之间。在非东盟经济体中,韩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区域价值链参与率相对较高,日本紧随其后,均在15%~18%之间。

加强区域价值链至关重要,因为它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仅有利于成员国,而且能够惠及整个地区。

传统经济模型预测,由于其经济规模以及在高端、高附加值产业领域拥有的比较优势,“+3”国家(即中日韩)将从RCEP中获益最多,但东盟经济体也有望从RCEP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假设一个场景,A国和B国将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一组中间产品降税10%。如果这两个国家只有简单的双边价值链联系,那么预计降税幅度仅为10%;但如果这两个国家的价值链联系比较复杂,在生产最终产品之前需经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中间产品跨境贸易,那么有效的降税幅度可能是10%的两倍或以上。

然而,从RCEP成员国之间的区域价值链联系来看,目前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较低,这意味着从长远来看,在RCEP协定框架下通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价值链联系,可能会带来巨大效益。随着成员国采用简化、共同的原产地规则框架,并利用区域价值内容的累积,今后,我们可能会看到成员国的区域价值链参与率超过亚洲平均水平。这将使RCEP地区生产网络的调动更具灵活性。

加强和扩大区域价值链是进步的关键,因为它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仅有利于成员国,而且能够惠及整个地区。

除了从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得效益以外,成员国还可将区域贸易集团作为跳板,深化经济改革,提高其产业的竞争力。这种动态效益虽然难以通过经济建模来衡量,但在通常情况下会远远超出用数字表示的经济效益预期。

一个区域贸易集团不仅可产生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产生环境效益,因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比遥远的贸易伙伴,与邻国进行经济合作产生的碳足迹可能更少。

RCEP成员国已朝着庞大的区域贸易集团迈出了一大步,但有多少经济体愿意抓住机遇并将其转化为未来的繁荣,仍有待观察。

作者:亚行经济研究和区域合作局主任经济学家姜宗遇(Jong Woo K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