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落地实施被寄予厚望的RCEP

历经十载,RCEP贸易协定终于生效,需要出台配套政策使之更加有效。图片来源:温光元(Quang Nguyen Vinh)
历经十载,RCEP贸易协定终于生效,需要出台配套政策使之更加有效。图片来源:温光元(Quang Nguyen Vinh)

By Sanchita Basu-Das

我们需推进跨境合作,确保《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惠及所有人。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涵盖东南亚国家以及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的大型贸易协定。创立此协定的想法萌芽于2012年,至今已满十周年。2022年1月,RCEP正式生效,有望夯实供应链,增加收入和创造数百万个就业岗位。

然而,释放其潜力的行动尚待开足马力。究其原因,2019年底谈判结束后不久,RCEP成员国就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创。目前,这些国家正从经济低谷中复苏,因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发挥RCEP的积极作用。在大多数国家完成国家一级核准后,着力点转到了落地实施和发展路径上。  

在关注“建设更美好、更绿色的未来”倡议新进展的同时,RCEP能否有效实施确实关乎其成败。可从以往区域合作举措的实施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如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所有成员国的东盟经济共同体。鉴于此,建议以下实施准则,供RCEP成员国考虑:

首先,各成员国需将其在RCEP下的区域性承诺与本国的政策体制挂钩。反思过往,如在设立国家单一窗口——在东盟经济共同体机制下作出的精简通关流程和使用数字工具加快货物清关速度的承诺——之时,笔者认为政府内部的传统政策规划和实施机构可能心余力绌。需要建立新的机制,不只局限于主办机构的职责,还涉及加大多个部委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故此,东盟国家的海关当局下设了职责明确的国家单一窗口实施机构,以使政府机构能够按照政策变化的要求进行调整。要将RCEP的区域性承诺转化为国家行动,也需要进行类似的政策和机构规划工作。

其次,务必为新的政策倡议提供有力支撑。这一点对于RCEP之类的区域议程极其关键,因为不是所有政策承诺的好处都能立竿见影。重要的是,政府各实施机构间要反复磋商。笔者感觉到,在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实施过程中,尽管实施机构的运作团队在技术层面上掌握了某项政策行动的内容,但却对总体的区域性政策,即东盟经济共同体不甚了了。总体愿景的缺失体现在于规定时间内兑现承诺的动力不足。RCEP成员国在履行条款期间要注意规避“失去目标”的风险,所以,应当定期与国家一级的运作团队开展对话。

第三,针对地区内区域贸易协定利用率低这一问题,协调企业用好RCEP仍是解决的关键。必须精准定位各行业的领军人物,由其帮助谋划如何调整优化行业供应链,以加深对各种贸易场景的认识,并懂得RCEP助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协助小企业获取信息。按照这一思路,东盟计划加强其现有的数字平台“东盟国家关税查询网站”,帮助企业获得关于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信息。此外,成员国还应考虑成立本国自己的咨询工作组,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共享信息。

国家层面的实施工作现已成为RCEP经济体的优先任务。此时此刻,它们不应无视正随全球变局而不断变化的未来需求。

第四,RCEP各国政府已承诺成立一个秘书处,密切监测和评估协定的实施情况。秘书处将花落谁家?相关讨论仍在进行,但需尽快决定。与此同时,各方已决定暂时由位于印度尼西亚的东盟秘书处单独设立一个单位来启动监测程序。

最后,国家层面的实施工作现已成为RCEP经济体的优先任务。此时此刻,它们不应无视正随全球变局而不断变化的未来需求。自2012年起,RCEP在发展历程中,新的政策重点领域不断出现,包括数字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虽然RCEP简单涉及了数字化问题,但还需继续努力,方能不落后于其他的区域数字协定,如《数字经济协定》和即将讨论的《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

RCEP还应探索如何将气候减缓和适应机制纳入其前瞻性议程;增加环境章节,以支持《巴黎协定》和各国的净零承诺;促进低碳货物贸易及投资,鼓励倡导支持低碳排放的技术驱动型投资。 

历经31轮谈判,RCEP终于签署,期望该协定的实施将拉动地区经济和贸易增长。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环境,全球通胀水平高位徘徊叠加供给侧问题持续不断,协定的落地实施变得更加紧迫。我们需克服地方阻力,推进跨境合作,努力确保这项具有开拓意义的协定惠及所有人。

作者:亚洲开发银行经济研究和区域合作局经济学家珊芝达·巴苏达斯(Sanchita Basu-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