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利于营商的原产地规则推动RCEP取得成功

“原产地规则”细节出台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有望改变亚洲贸易活动的游戏规则。图片来源:林森·乔里(Rinson Chory)
“原产地规则”细节出台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有望改变亚洲贸易活动的游戏规则。图片来源:林森·乔里(Rinson Chory)

By Pramila Crivelli, Stefano Inama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规模庞大,可为亚洲地区提供重要的贸易机会,但仍有一些关键细节需要敲定。

人们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期待很高,认为该协定将促进东南亚国家与澳大利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日本、新西兰和韩国之间的合作。

这项协定规模庞大,覆盖15个国家和22亿人口,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9%,具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典型优势:取消关税。然而,这些潜在关税削减能否“旗开得胜”,取决于是否符合该协定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用于确定产品的原产地,是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渠道。只有源自RCEP地区的商品在出口至区域合作伙伴时才能享受税收减免。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取决于实质要求和行政要求,即产品真正源自RCEP地区。

这些要求包括在RCEP地区内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具备相关的原产地证书或自我证明。如果在清关时不符合这些要求,将无法获得免税待遇,这项协定的预期效果也将无法实现。

以韩国使用原产于日本的零部件制造激光器为例。如果没有签订RCEP,韩国从日本进口这种用于制造激光器的零部件时,需要缴纳8%的最惠国关税。

此外,假设符合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韩国向中国出口激光成品时,仅需要缴纳2.4%的关税。在全面落实RCEP承诺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和相关程序,整个价值链上的贸易便无需缴纳关税。相比之下,如果不符合原产地规则,则需要缴纳6%的最惠国关税。

这就引出了一些关键问题。

RCEP减税带来的潜在成本节约额是否足以激励私营部门遵循原产地规则?

目前,各国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各不相同,其中文莱为0.3%,韩国为13.1%,RCEP所有国家平均为5.6%。在关税逐步下调阶段结束时,RCEP地区内部的大部分关税将降至零。结合较高的区域内贸易价值,毫无疑问,这些显著的优惠差额——即最惠国适用税率与自由贸易协定优惠税率之间的差额(在上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例子中为3.6个百分点),可大规模降低关税成本。相应地,对于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亚洲中小企业来说,这可能就是高额利润。

RCEP原产地规则的营商友好程度是否足以确保企业发现遵循此类规则可获得利润?

以往研究表明,东南亚国家联盟原产地规则的不断发展迭代,并没有在原产地规定方面形成有利于营商的环境。因此,亚洲地区还没有展示出引领这一领域的能力。那么,在签订RCEP之后呢?

与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类似,RCEP采用具体产品原产地规则和区域价值内容的概念。RCEP原产地规则提供充足的累积空间,允许来自RCEP地区的投入在RCEP缔约方进行生产时,按本地产值计算。然而,还有其他一些关键因素可以衡量RCEP原产地规则对营商的友好程度。

人员出国旅行需要携带护照,而商品出口则需要政府机关颁发的原产地证明或进出口商的自我证明。数十年来,原产地证明一直影响着各种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在这方面,RCEP没有完全采用自我证明这一贸易便利化原则。

此外,在公司决定是否使用RCEP以及在有效实施逐步取消关税等方面,其他辅助性单据也必不可少。这些单据包括直接托运单、第三国发票和背靠背证书等。

RCEP原产地规则是否鼓励私营部门放弃本地区同期自由贸易协定,而转向RCEP的贸易优惠待遇?

企业都追求利润。RCEP的免税政策环境可鼓励企业在本地区内获取投入来源,以便在RCEP目标伙伴获得免税资格。然而,如果这些利益具有不确定性或需要支付行政成本,那么企业可能会决定放弃这种机会,尽管优惠幅度可能很高。

在RCEP中,有几项规定允许实施机构做出具体解释,RCEP尚未完全接受自我证明这一原则和其他相关的最佳实践。这可能会降低RCEP优惠幅度的可预测性及其长期经济影响,特别是在与本地区现有自由贸易协定相比较时。

综上所述,为最大限度地发挥RCEP的效益,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政策行动:

RCEP贸易和海关专员应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墨加贸易协定》的经验,起草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实施条例。这些统一条例应具有法律价值,对RCEP起到补充作用。

RCEP成员应尽快启动对原产地规则认证程序的内部审查,重点关注自我证明和有利于营商的相关条款。内部审查应对关于消除原产地规则灰色地带的最佳实践进行分析研究,确保亚洲地区在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获取更大的利益。

作为RCEP效果的监测工具,各成员国应利用世界贸易组织所采用的概念,公布RCEP的利用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由贸易协定乍一看令人印象深刻,但如果原产地规则不利于营商环境,那么自由贸易协定将不会取得成功。RCEP提供一种内在机制,可在无需重新规划的情况下恢复尚未完成的商业活动。这是一个重大机遇,不容错失。

作者:亚行经济研究和区域合作局经济学家普拉米拉·克里维利(Pramila Crivelli)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技术援助部主任斯特凡诺·伊那马(Stefano Inama)